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ENGLISH
邮箱登录
当前位置:
首页
>
公文公告
>
详细信息
关于编制区县(开发区)2008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指导性意见
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08年04月25日 稿件来源: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字体:
大
中
小
】
各区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为有效提高区县(开发区)2008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质量,为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开展做好充分准备,实现对乡镇(街道)、行业主管部门、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有效指导,充分体现安全生产月活动面向基层,面向企业,面向生产第一线的要求,实现安全生产月活动“传播安全知识、强化安全意识、提高安全技能、参与安全实践”的目标,为“平安奥运”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氛围,经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研究,现就做好区县(开发区)2008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编制工作,提出如下指导性意见:
一、方案编制的基本要求
2008年方案要在2007年方案中所明确的指导思想基本稳定,组织领导机构基本稳定,活动形式基本稳定,活动要求基本稳定,方案总体结构框架基本稳定的前提下编制,并达到以下五点要求。
(一)要把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方针政策、指示精神、工作部署,确保奥运平安,有效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作为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指导思想,进一步凝聚全社会对安全发展和安全生产工作的共识,切实提高全社会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二)要把“治理隐患、防范事故——携手共筑奥运平安”作为2008年北京市安全生产月活动的主题。要紧紧围绕“平安奥运行动”安全生产保障任务,强化对涉奥场所周边生产经营单位、高危行业的监管。要充分体现《北京市安全文化建设纲要(2007—2010年)》的要求,大力弘扬安全文化,加强安全生产宣传培训、应急演练、隐患排查等工作,引导社会公众增强安全意识,养成安全习惯,提高安全技能,为“平安奥运”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氛围。
(三)要注意突出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重点。2008年安全生产月活动要围绕隐患治理、宣传教育、安全培训、应急演练四个重点内容,开展生产安全、消防安全、社区安全、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建筑施工安全、地下空间安全、校园安全、流动人口安全等多种内容、形式的活动。尤其要在面向社会公众的安全意识的宣传上取得突破。
(四)要建立调动乡镇(街道)、区县(开发区)行业主管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考核激励机制,使综合监管、属地监管、行业监管、专项监管四个作用在安全生产月活动中得到有效发挥,使安全生产月活动“面向基层,面向企业,面向生产第一线”的要求真正落到实处。
(五)要建立安全生产月活动的责任制度和督查制度。乡镇(街道)、行业主管部门、大型企业开展的每一项安全生产月活动都要做到定组织单位、定责任人、定地点、定时间、定活动内容、定活动规模。要加强对基层开展活动情况的督查。各区县(开发区)在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内部要成立专门的督查机构,或由区县政府督查室进行专项督查,及时进行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督促检查,提出督查建议。
二、要精心设计、精心组织区县(开发区)级重点活动
区县(开发区)级的重点活动是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龙头,体现着本地区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水平,对基层活动的开展具有很强的示范、带动、辐射作用。各区县(开发区)要高度重视区县(开发区)级活动的设计、组织,并要采取多种措施,力争办出特色、办出水平。
(一)要适度提高区县(开发区)级活动的密度。各区县(开发区)要根据本区县(开发区)的实际情况和财力保障情况,在确保活动质量、确保活动不走过场的前提下,在2007年的基础上适度提高区县(开发区)级活动的密度。市局统一安排或要求区县(开发区)承办的活动可以记入区县(开发区)总体活动的数量中。
(二)要积极探索实施区县(开发区)级活动新的组织形式或承办方式。要努力改变区县(开发区)安监局或安监系统一家唱独角戏的局面,广泛争取社会各方面的支持,积极动员组织乡镇(街道)、行业主管部门、有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承办区县级(开发区)活动,实现活动组织主体的多样化。原则上,区县(开发区)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成员单位及安全监管重点行业部门都应承担一定的安全生产月活动任务。
(三)要合理安排安全生产月活动的起止时间,充分体现“以月促年”的工作思路,使安全生产月活动与本地区全年的安全生产宣传培训、隐患治理、执法检查等工作有效衔接、有机结合。为了使安全生产月活动具有促进和带动作用,安全生产月活动起止时间要科学安排。多数活动可在6月份内结束;有些活动从年初就要开始部署,可以安排在6月份结束;有些活动则可以从6月份正式启动。跨年度安排的活动也可以成为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成部分。要避免安全生产月活动与本地区全年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出现脱节问题,使安全生产月活动成为促进、带动安全生产工作的有效支撑。
(四)要尽可能地提高活动本身的参与面和覆盖面。要根据活动本身性质和大型活动的要求,安排好活动现场的受众人数。要充分利用区县的报纸、电台、电视台、网络,对活动进行广泛的宣传报道,提高活动的社会影响力。
(五)重点活动要在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普遍开展。涉奥场所周边生产经营单位、高危行业、易燃易爆等都应作为宣传重点。
三、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方案具有可行性、可操作性
(一)要认真进行调查研究。要对本区县(开发区)范围内可以为安全生产月活动所利用的资源进行研究和梳理,针对本区县(开发区)安全生产的薄弱环节、重点工作,设计活动内容和形式。要着眼于打造品牌活动,着眼于创新活动组织方式和形式,突出区县(开发区)的特色,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社会影响力。
(二)要努力形成“一个主方案,若干个配套方案”的活动实施体系。配套方案是主方案的细化和延伸。要根据主方案确定的重点任务,制定宣传工作方案、教育培训方案、应急演练方案、隐患排查方案、检查执法方案、评比表彰方案等,使安全生产月活动更扎实、更具体、更有效。
(三)要广泛争取社会各界支持,确保活动有效开展所需经费。各区县(开发区)要积极争取把方案提交区县政府专题会议或区县长办公会议讨论,提升安全生产月活动的规格和层次。区县(开发区)要积极争取财政部门支持,将安全生产月活动经费列入2008年度部门专项预算。也可以进一步开拓思路,采取出让冠名权,出让广告发布权的方式,筹集活动所需部分资金。
(四)要把宣传工作贯穿于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全过程。宣传工作是安全生产月活动非常重要的内容,各区县要充分利用区县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多种媒体,开展专题报道活动或开设专栏,加强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宣传报道。
(五)要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着力建立安全生产宣传教育阵地。要把“安全文化墙”、“安全生产影视厅”、“安全教育一条街”、“安全生产科普基地”建设摆上重要日程,切实抓出形态,抓出成效。
(六)要不断创新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体制和机制。着眼于最大限度地利用社会资源,最大限度地获得支持、最大限度地提高覆盖面,在组织的体制和机制上大胆创新,大胆实践。
四、方案编制的时间要求
(一)各区县(开发区)要在2008年4月底前结合2008年安全生产工作的安排,制定完成本地区2008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二)2008年5月中旬,市组委会将采取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各区县(开发区)安全生产月活动的主要内容和重点活动。
二○○八年四月十七日
相关链接
责任编辑:
网站简介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
网站声明
主办单位
: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北京煤矿安全监察分局
承办单位
:北京市安全生产信息中心
联系电话
:83560916
联系地址
:北京市宣武区枣林前街70号 中环广场B座14、16-17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