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安监发【2009】139号
2009年5月11日1时40分左右,北京云星宇交通工程有限公司雇用的作业人员在八达岭高速公路大修工程出京方向沙河大桥南侧路段进行路灯灯杆粉刷作业,在移动脚手架过程中,脚手架与横跨八达岭高速公路的10KV高压线接触,导致3名作业人员触电死亡。
事故发生后,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依法组织市政府有关部门组成事故联合调查组,对本起事故开展全面调查,现将有关事故处理情况通报如下:
一、北京云星宇交通工程有限公司八达岭高速公路路灯维修项目负责人、八达岭高速公路路灯维修项目施工现场负责人等2名事故直接责任人,已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对北京云星宇交通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北京云星宇交通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八达岭高速公路大修工程项目管理处安全负责人、北京市首都公路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安保部工作人员,分别给予了经济处罚、撤职、记过和警告处分。
同时,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局对北京逸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给予全市通报批评;对北京云星宇交通工程有限公司,给予3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二〇〇九年八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