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ENGLISH 邮箱登录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详细信息
关于印发《北京市注册助理安全工程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09年09月16日      稿件来源:
           【字体:

京人社发〔20099号  

  各区县人事局、劳动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市属各委、办、局、总公司、高等院校人事(干部)处,各人民团体人事(干部)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原人事部、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认定办法>的通知》(人发[2002]87号)和原人事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实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补充规定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121号)精神,现将《北京市注册助理安全工程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北京市注册助理安全工程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试行).doc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二○○九年八月十三日

相关链接
  责任编辑:
网站简介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 网站声明

主办单位: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北京煤矿安全监察分局 承办单位:北京市安全生产信息中心

联系电话:83560916 联系地址:北京市宣武区枣林前街70号 中环广场B座14、16-17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