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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05年“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05年05月09日      稿件来源: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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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北京市委宣传部
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北京市广播电视局           
北京市总工会
共青团北京市委员会


                                                  京安监人教字〔2005〕13号


各区县党委宣传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广播电视中心、工会、团委,市政府有关委、办、局,有关企业集团(总公司),有关新闻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各项方针政策,增强全社会的安全生产意识,全力压减生产安全事故,按照中共中央宣传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中华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关于开展2005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安监总政法字〔2005〕4号)精神,经研究,现将北京市开展2005年“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以下简称“安全月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安全月活动”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和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为宗旨,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着眼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着眼于北京市安全生产工作大局,坚持以人为本,进一步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和《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通过“安全月活动”,大力宣传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加强安全生产的重大举措,宣传推广先进典型和经验,推进安全文化和安全生产质量标准化建设工作,引导和启发全社会重视人的生命价值,逐步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做到内容、形式、手段创新,注重实效,努力营造首都日益浓厚的“遵章守法、关爱生命”的社会氛围,为实现“新北京、新奥运”战略构想创建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活动主题
    2005年“安全月活动”的主题为:遵章守法,关爱生命。
三、活动时间
    北京市“安全月活动”时间为2005年6月。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为6月12日(星期日)。届时,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等有关部门将举办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活动,同时派出人员参加各地区、各企业集团(总公司)的安全咨询日活动。“安全月活动”安排见附件一。
四、组织机构和活动形式
    为搞好这次活动,成立北京市2005年“安全月活动”组委会,主任为北京市副市长陆昊,副主任为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周毓秋、中共北京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宋贵伦、北京市广播电视局副局长李春良、北京市总工会副主席霍连明、团市委副书记刘剑。市“安全月活动”办公室设在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李建伟担任。
    活动形式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市“安全月活动”办公室组织开展的全市性活动,另一部分是区县和企业集团(总公司)组织的区域性活动。
五、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月活动”,成立有宣传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工会、团委等部门参加的“安全月活动”领导小组,指定部门和专人负责;要广泛动员部署,提早安排,精心策划,认真组织;安排专门的活动经费,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活动,力求通过广泛深入、声势浩大、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进一步唤起全社会对安全生产的广泛关注和高度重视。各级领导对组织开展活动负总责。
(二)丰富内容,形式创新,增强实效。各地区、各单位要结合自身特点,围绕“遵章守法,关爱生命”这一活动主题,结合“安康杯”竞赛和创建“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活动,开展针对性强的安全教育活动。一是通过安全宣传条幅、宣传画、公益广告等形式,营造户外安全生产宣传氛围;二是加强以生产经营单位为重点的安全文化建设,广泛开展安全生产社会宣传和咨询活动,以及组织开展针对性强的各种安全培训班;三是文化、商务、园林等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安全质量标准的宣传力度,指导生产经营单位组织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明确每一个岗位、每一个人员的安全职责和安全操作行为;四是危险化学品、矿山、建筑等生产经营单位和车站、商(市)场、旅游景区等公众聚集场所,要组织开展应急救援演练,进一步提高应急救援能力;五是通过多种渠道和形式积极开展知识性、趣味性强的安全宣传活动和车间班组的安全教育活动,组织职工开展查找身边隐患、每人消除一个安全隐患等活动,教育职工群众树立安全文化理念,传播安全知识,倡导安全的生产、生活方式。
(三)认真学习,加强检查。“安全月活动”期间要通过多种方式,认真组织学习《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深刻理解,并在实际工作中认真贯彻落实。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将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依法查处各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并通过新闻媒体进行曝光。全市安全生产检查的重点是危险化学品、矿山、建筑等生产经营单位和车站、商(市)场、旅游景区等公众聚集场所。检查的重点内容:一是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依法持证上岗情况;二是职工安全教育落实情况;三是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设置落实情况;四是安全生产质量标准化开展情况;五是隐患整改情况等。
    各地区、各单位要结合各自情况制定安全生产检查计划,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特别要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油库、加油加气站、建材城和氯气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及使用单位,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排查、整改。各区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在检查工作中要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查处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
(四)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强化舆论引导和监督。市属各新闻单位要积极配合“安全月活动”。“安全月活动”期间,各级宣传、广播电视等部门要大力支持“安全月活动”,组织、协调新闻报道等工作。北京电视台通过公益广告和“直击安全现场”栏目,大力宣传先进典型,推广安全质量标准化先进经验,及时报道应急演练情况,同时披露典型事故和违法行为。各级工会、团组织要把开展“安全月活动”与“安康杯”竞赛和创建“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活动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广大职工和青年在安全生产中的积极作用。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要积极做好协调工作。各地区、各单位要积极争取新闻媒体的支持和配合,相对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报道工作,利用报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网络等传媒开办专栏、制作专题、刊播公益广告等形式反映活动情况,要利用“安全月活动特(专)刊”、“安全月动态”、黑板报等刊物,广泛宣传报道活动开展情况。要加强活动情况交流,并及时将活动信息报送市“安全月活动”办公室。
(五)“安全月活动”已列为全市安全生产的一项重要工作,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将对活动情况进行抽查。请各地区、各单位踊跃投送稿件和照片,同时将安全月主要活动计划表(附件二)和安全月总结文字材料、汇总表(附件三)分别于5月27日前和7月15日前,报送市“安全月活动”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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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83970864、83970869  传真电话:83560271
联系人:王树琦、王俊玲   
附件一:北京市2005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安排
附件二:北京市2005年“安全生产月”主要活动计划表
附件三:北京市2005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汇总表
附件四:北京市2005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推荐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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