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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五个涉及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管理规定政府规章(草案)举行立法听证会的公告
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06年04月10日 稿件来源: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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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分听取社会公众和利害关系人意见,集中全社会的智慧和力量,确保立法的广泛性、全面性和可操作性,市政府法制办、市安全生产监督局、市商务局、市旅游局、市体育局和市文化局等部门,联合对《北京市商场超市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草案)》、《北京市餐饮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草案)》、《北京市体育运动场所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草案)》、《北京市文化娱乐场所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草案)》和《北京市宾馆饭店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草案)》进行听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
4月17日(星期一)上午9:30—11:30,《北京市商场超市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草案)》立法听证会;
4月17日(星期一)下午14:00—16:00,《北京市餐饮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草案)》立法听证会;
4月18日(星期二)上午9:30—11:30,《北京市体育运动场所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草案)》立法听证会;
4月18日(星期二)下午14:00—16:00,《北京市文化娱乐场所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草案)》立法听证会;
4月19日(星期三)上午9:30—11:30,《北京市宾馆饭店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草案)》立法听证会。
二、听证地点
北京市宣武区枣林前街70号中环广场B座二层27会议室。
三、听证陈述人
本市居民、外地来京工作人员、涉及行业相关的企业、社会团体代表。
四、听证事项
(一)《北京市商场超市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草案)》
1.商场超市容纳的消费者人数按照营业区域公共活动面积计算,平均每人不得小于0.8平方米。
2.超市应根据营业区疏散通道的面积配置购物车,购物车数量每100平方米疏散通道面积应不超过10辆,并及时清理闲置购物车。
3.超市的收银区域应当设置无购物通道,按照收银区域的宽度每20米至少设置1个,宽度不得少于1.5米。
4.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以上的商场超市举行大型促销活动期间,应当配备50人以上的安全工作人员,维持现场秩序。
(二)《北京市餐饮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草案)》
1.餐饮经营单位的散座区域应当设置疏散通道。疏散通道应当直接通向安全出口,宽度不得小于1.5米。
2.餐饮经营单位的散座区域容纳人数,按照使用面积计算,人均不得小于1.2平方米。
3.餐饮经营单位每个包间均应设置中、英文安全逃生路线图。设有10个以上包间的餐饮经营单位应当在每个包间内设置报警装置。
4.中餐厨房的抽油烟机、集烟罩、烟道入口处1米范围内应每日进行清洗;排油烟道应当至少每60日清洗1次。
(三)《北京市体育运动场所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草案)》
1.室内经营场所人均活动面积不小于3平方米/人;人工游泳场馆内人均游泳面积不得小于2.5平方米/人,天然游泳场内人均游泳面积不得小于4.0平方米/人;滑冰、滑雪轮滑、滑板体育运动项目场地人均活动面积不小于20平方米/人。体育运动场所经营单位设置在地下的营业区域,人均活动面积不小于4平方米/人。
2.从事游泳项目的经营单位,应当按照每250平方米水域面积不少于1名救生员的比例配备相应的救生员(不足250平方米水域的按250平方米计算)。
(四)《北京市文化娱乐场所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草案)》
1.电影放映场所、演出场所等有固定座椅的文化娱乐场所,不得增设临时座位。
2.文化娱乐场所应当设置能够覆盖所有营业区域的应急广播系统,并且能够使用中、英文两种语言播放。
3.歌舞娱乐场所的包间、包厢内的视频设备应设置开机安全提示语以及有效的报警系统。
(五)《北京市宾馆饭店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草案)》立法听证会
1.宾馆饭店安全出口的疏散门应当向疏散方向水平开启;不得以任何理由占用、堵塞或者封闭安全出口;安全出口的宽度不得小于1.4米,两侧1米范围内不得设置、堆放任何物品;安全出口门内门外1.4米范围内不得设踏步,并不得设置门槛。
宾馆饭店地下营业区域的安全出口不得设置卷帘门、转门、吊门或者侧拉门。
2.宾馆饭店的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楼梯口应当设置灯光型疏散指示标志,疏散指示标志应当明显、连续,设在安全门的顶部、疏散通道和转角处距地面1米以下的墙面上,指示标志的间距不得大于10米。疏散通道应当同时设置蓄光型疏散指示标志。
3.宾馆饭店使用、储存的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应当设专人管理,设专用独立库房单独存放。
五、听证陈述人和旁听人员报名方式
(一)网上报名的,可登录下列相关行政部门网站,按要求填写
1.参加《北京市商场超市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草案)》和《北京市餐饮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草案)》听证会的,登录北京市商务局网站报名。
2.参加《北京市体育运动场所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草案)》听证会的,登录北京市体育局网站报名。
3.参加《北京市文化娱乐场所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草案)》听证会的,登录北京市文化局网站报名。
4.参加《北京市宾馆饭店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草案)》听证会的,登录北京市旅游局网站报名。
市商务局:www.beijing.gov.cn
市旅游局:www.bjta.gov.cn
市体育局:www.bjsports.gov.cn
市文化局:www.hotbeijing.com
(二)邮寄报名的,分别按照上述部门网站通讯地址报名参加。
听证陈述人报名时,需说明参加听证事项,并简要陈述观点。
六、报名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06年4月12日止(邮寄报名的以寄出的邮戳日为准)。
七、听证陈述人和旁听人遴选
市商务、文化、旅游、体育部门可根据报名人对听证事项所持观点及理由、代表性、与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等情况,以及听证陈述人数要求,确定听证陈述人名单。同时确定听证旁听人名单。并在听证会举行1日前,将听证会的具体时间和地点通知听证陈述人和旁听人员。听证陈述人和旁听人员名单可在各单位网站查询。
二〇〇六年四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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