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安监局在市局和区烟花办的指导下,区内虽无烟花爆竹零售网点,但积极做好协助烟花办成员单位组织、指导禁放区域的看护工作。以保证企业的安全为核心,积极组织区内生产企业做好本单位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
一、 积极配合 及早部署。安监局积极配合公安局划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地点及其周边具体范围,并在禁放区周边设置了明显的禁止烟花爆竹警示标志。于节前向区内426家生产经营单位下发《关于加强春节及“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中明确了烟花爆竹的安全注意事项。
二、领导重视 抓住重点。2010年2月25日下午,安监局刘建平局长和窦桂芹主管副局长部署元宵节期间安全管理工作。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涉氯涉氨单位、工业园物业管理单位、4S店共计60家企业参加会议。会上强调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警示标志的明显性、事故应急预案及应急器材的有效性、应急职守、企业自我保护约束等四项要求。
三、现场执法 消除隐患。安监局深入做了重点地段、重点时间的安全监管。于26日对三家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和两家加油站进行了检查,发现警示标识不明显,已立即整改。正月十五晚,同公安局南区派出所对河西区生产经营单位、在建工地、热电厂、热力厂及涉氨涉氯单位进行了烟花爆竹燃放安全检查。检查中发现各单位职守看护情况良好,应急措施到位。
四、加强职守 做好看护。安监局领导带班,双人值班,24小时在岗。协助公安局组织、指导禁放区看护工作,杜绝了禁放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现象的发生,确保元宵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顺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