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安办发〔2009〕25号
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各区县、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委会办公室,各中央在京、市属大型企业(集团)、总公司: 安全生产大型公开课活动自2006年正式发起,三年来在全市各区县,各部门,各企业之中广泛开展,本着“统一领导,社会参与”的工作原则,充分发挥“弘扬安全文化,普及安全知识,围绕中心工作,服务首都建设”的重要作用。按照2009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整体部署,计划于今年6月至9月期间在全市各区县、各重点企业,继续组织开展以“弘扬安全文化,构建和谐北京”为主题的安全生产大型公开课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结合我市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和现阶段工作重点,以安全生产大型公开课的形式,面向全社会宣传安全生产理念,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强化社会安全生产意识,为新中国成立六十周年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社会氛围。 二、组织形式 “弘扬安全文化,构建和谐北京”——安全生产大型公开课活动采取由市安全监管局、市国资委、市委讲师团联合主办,各行业主管部门、区县、部分中央在京、市属大型企业(集团)、总公司承办的方式组织。 主办单位负责挑选、组织授课讲师,确定宣讲形式、宣讲主题、宣讲期次、活动时间;承办单位负责宣讲活动的筹备、组织工作,落实活动具体地点,以及听讲人员的组织工作,制作活动横幅或背板,并做好活动资料的留存工作。 三、具体安排 “弘扬安全文化,构建和谐北京”——安全生产大型公开课活动计划在2009年6月到9月期间集中组织。 (一)宣讲主题 公开课宣讲主要分为三个主题,包括10个方面的课题: 一是“推进篇,推进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迎接新中国成立六十周年”,具体包括四项课题: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内容及要点;《北京市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规范(试行)》释解;《北京市楼宇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规范(试行)》释解;《北京市高空悬吊作业管理办法》释解;二是“理论篇,安全生产形势及基本理论宣讲”,具体包括四项课题:安全生产形势分析;安全管理与安全文化建设;安全生产重点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管理理论;三是“实践篇,强化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具体包括两项课题:安全生产制度建设;基层安全生产监督员如何履行职责。 (二)宣讲对象 公开课宣讲对象包括各级各类企业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各区县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负责人、工作人员,以及基层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员。 (三)授课讲师 授课讲师由市安全监管局结合各行业、各区县、各企业需求,从公开课讲师团队伍中协调安排。 四、相关要求 (一)选定宣讲课程 请各行业、各区县、各企业结合自身工作,自主选择活动宣讲课题,填写《“弘扬安全文化,构建和谐北京”——安全生产大型公开课活动选课单》,于2009年6月5日前以传真形式传送市安全生产监督局。主办单位将结合各单位意见,安排讲师授课。 2009年公开课活动将分阶段组织,第一阶段活动承办单位名单见附件。未列入第一阶段活动名单的单位可提出申请,主办单位将视实际情况进行安排。 (二)制定、上报组织方案 宣讲活动原则上每讲2小时。各承办单位要制定详细的宣讲活动组织方案,并于活动开始前3天,将当天具体方案以电子邮件形式传送市安监局。活动组织方案基本内容应包括:活动具体时间、活动地点、主持人、活动议程、听讲人员主要构成及人数、活动现场负责人及联系方式等。 (三)落实活动组织工作 各承办单位要有组织地安排有关人员按时到达指定地点参会,对会场纪律提出明确要求,并以本次宣讲活动为契机,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承办单位根据会场实际情况,制作“弘扬安全文化,构建和谐北京——XX行业(区县、企业)安全生产大型公开课”横幅或背板。 (四)留存、上报活动资料 各承办单位负责组织专人对宣讲内容进行全程录音,保留图片资料,并撰写活动信息。宣讲活动当日下午17:00前,各承办单位以电子邮件形式向市安全生产监督局报送公开课活动信息和照片。宣讲活动的录音及其它资料请各单位于活动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上报。 附件:1.2009年第一阶段安全生产大型公开课活动承办单位名单.doc 2.安全生产大型公开课活动选课单.doc 联 系 人:吴 爽 联系电话:88011346、88011742(传真) 电子邮件:shuang429@163.com 通讯地址:宣武区槐柏树街2号
二○○九年六月一日
主办单位: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北京煤矿安全监察分局 承办单位:北京市安全生产信息中心联系电话:83560916 联系地址:北京市宣武区枣林前街70号 中环广场B座14、16-17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