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安全监管局,各安全生产培训机构:依据《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国家安监局20号令)有关规定,为认真做好登高架设类高处悬挂建筑物表面清洗项目考核工作,加强建筑物表面清洗专业培训教师队伍建设,结合培训考核实际工作需要,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决定组织开展高处悬挂作业建筑物表面清洗项目培训教师考核工作,现将本次具体安排通知如下:一、考核人员范围及条件本市三四级安全生产培训机构推荐的未获得其它特种作业培训教师资格的人员。申请参加高处悬挂作业安全培训教师考核的人员应同时需具备以下条件: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品行;2、具备相关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考虑到高处悬挂安全培训项目教学工作的特殊情况,在本次考核中,具有3年以上登高作业实际工作经历的人员,学历可为初中以上。二、考核内容及考核形式(一)考核内容考核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两项。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综合知识主要包括,成人教育理论(含教育心理学)、安全生产形势与安全培训、安全生产方针与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的方式与手段。专业知识主要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相关专业培训大纲进行。(二)考核形式考核以闭卷笔试形式进行,按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分两套试卷进行考试,每套试卷满分100分。参加考核人员的两个试卷成绩均达到确定的合格分数线后,为考核合格。本次考试不设补考。四、报名、考核时间及地点(一)报名时间和地点:报名时间:2009年6月8日至12日。报名地点:北京市宣武区枣林前街70号行政受理大厅,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窗口。(联系电话:83970891)(二)报名时提交的材料:1、北京市安全生产培训教师考核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2、近期免冠同版二寸彩色照片2张;3、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或军官证)及复印件(原件当场核准后退回,留存复印件);4、个人学历或职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当场核准后退回,留存复印件);5、参加本行业工作经历证明。(三)考核时间:1、综合知识考核时间:2009年6月20日(周六)上午9:00-11:002、专业知识考核时间:2009年6月20日(周六)下午1:00-3:00;3、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四)准考证发放的时间:准考证发放时间:2009年6月15日至17日。各培训机构通过电子邮箱接收本单位报名参考人员的准考证材料,自行打印。五、其他事项(一)申请参加考核的教师须对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如经发现与实际不符将取消考试成绩。(二)申请参加考核的教师,需自行在市安全生产监督局网站(www.bjsafety.gov.cn)下载《申请表》,填写完成后使用A4纸打印,加贴照片并加盖单位公章,连同其它报名材料,由培训机构在申请时限内统一上报。(三)请各培训机构认真做好教师考核的申请和有关组织工作,过期不再受理考核申请。(四)综合知识可参照其他特种作业类别培训教师学习的内容。专业知识可参照行业内的有关标准和培训教材。各培训机构可自行培训或参加相关机构组织的培训。
北京市安全生产培训教师考核申请表.doc
主办单位: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北京煤矿安全监察分局 承办单位:北京市安全生产信息中心联系电话:83560916 联系地址:北京市宣武区枣林前街70号 中环广场B座14、16-17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