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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北京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志愿者队伍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全监管局,国有大型企业,有关高校:
  为进一步做好本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引导广大市民参与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决定面向全市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志愿者队伍建设工作。现将《北京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志愿者队伍建设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按照文件要求,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九年六月十五日
  
  
  
  

北京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志愿者队伍建设工作方案

  举世瞩目的北京奥运会、残奥会上,志愿者的服务充分展示了中华民族的文明风尚和时代风采。根据《北京市志愿服务促进条例》和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志愿者工作的意见》,为积极转化北京奥运志愿者工作成果,进一步加强本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结合北京市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经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研究,决定组建北京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志愿者队伍。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北京市志愿服务促进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志愿者工作的意见》的精神,以强化安全生产意识,传播安全发展理念,宣传安全生产知识,引导全社会广泛关注安全生产,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社会氛围为目标,以“统一领导,社会参与,专业指导,服务社会”为原则,以大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志愿服务活动为载体,实现北京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志愿者队伍的经常化储备、规范化管理、社会化运作、项目化配置、品牌化培育、信息化支撑,为建设“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为推动北京市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贡献力量。

  二、工作目标

  (一)建立北京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志愿者总队,并以团体会员身份加入北京市志愿者联合会,纳入全市志愿者管理体系。
  
  十八区县、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大型企业、有关高校分别建立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志愿者分队,并逐步在街道、乡、镇生产经营单位、社区建立支队,最终形成覆盖全市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志愿者体系。

  (二)建立起一支规模适中、素质优良、组织严密、高效有序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志愿者队伍,不断满足经常性志愿服务、重大活动志愿服务的需求。力争到2010年底,全市注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志愿者人数不少于5万人。其中,各区县志愿者人数不少于1000人,各国有大型企业志愿者人数不少于300人,各有关高校志愿者人数不少于100人。

  (三)加强配套制度建设,加强对各级各类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志愿者队伍的规划、组织、协调、指导,逐步建立起管理规范、运转高效、协调一致的志愿者队伍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形成具有北京特色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志愿者管理体系,运行体系、队伍体系、项目体系、保障体系。

  (四)积极组织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志愿者队伍,参加或参与面向社会公众的安全生产知识宣传,安全生产培训、安全生产大型活动服务,以及其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公益活动等服务项目。

  三、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服务安全生产。始终把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志愿者服务的公益性放在首位,以满足公众对安全生产的多种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把服务安全生产,服务他人,服务社会与实现个人价值有机结合起来。

  ——坚持统筹协调,整合资源。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各国有大型企业、有关高校要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力度,积极有效的利用各种志愿服务资源,为安全生产工作服务。

  ——坚持优化结构、分类指导。把优化队伍结构摆在突出位置,根据不同区域、不同企业和高校的实际情况,结合志愿者服务特点和规律,根据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的重点工作和活动,加强分类指导,积极引导各类资源的合理配置。

  ——坚持积极倡导,自愿参与。既尊重人们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服务的意愿,鼓励人们自愿参与,同时又要不断强化公民的社会责任,不断扩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志愿服务的覆盖面,实现自愿参与与社会倡导的有机结合和良性互动,不断增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志愿服务活动的影响力和吸引力。

  四、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为加强对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志愿者工作的领导,市安全监管局成立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志愿者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一协调本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志愿者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志愿者工作的日常管理、监督落实、协调推进等各项工作。办公室设在市安全监管局宣教中心。

  (一)市安全生产监督局:负责组建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志愿者总队,统筹协调我市十八区县、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大型企业、有关高校组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志愿者队伍,对全市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志愿服务情况进行指导、监督、评估,开发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志愿者服务项目,组织志愿者接受必要的专业培训。

  (二)十八区县、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大型企业、有关高校:组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志愿者分队,对志愿者分队实施管理,开发志愿者服务项目,并组织实施。

  五、人员招募

  (一)招募对象

  本市有意愿参与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志愿服务的社会公众。
  
  十八区县、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大型企业、有关高校招募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志愿者,并组织分队。

  在此基础上,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以各分队志愿者骨干力量作为主要成员,成立北京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志愿者总队。

  (二)招募条件

  按照《北京市注册志愿者管理和服务办法》要求,以及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志愿者工作的实际需要,志愿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年满十八周岁;年满十六周岁但能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者;年满十四周岁至不满十八周岁且不能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者,须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

  2、具有奉献精神;

  3、具备与所参加志愿服务活动相应的基本能力和身体素质;

  4、遵守国家和本市的法律法规以及注册机构的相关规定;

  5、热心安全生产公益事业。

  (三)招募方式

  招募方式采取组织招募和社会招募相结合方式进行。对十八区县、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大型企业、有关高校志愿者采取组织招募方式。对其它志愿参与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志愿服务的社会公众,采取在北京市志愿者联合会“志愿北京”服务平台上统一向社会发布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服务项目信息、提供服务岗位,招募、选拔合适的注册志愿者。

  (四)登记建档

  借助北京市志愿者联合会“志愿北京”服务平台,对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志愿者进行登记建档管理,登记志愿者基本情况和参加活动的情况,从而对其进行评价和奖励。

  六、组建步骤

  (一)宣传动员(20096月上旬—20096月下旬)。十八区县、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大型企业、有关高校要认真学习有关志愿者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结合安全生产工作实际,明确工作目标,制定工作推进方案,积极宣传志愿理念,大力弘扬志愿精神,引导社会公众了解、认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进而积极投身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志愿服务实践。

  (二)招募培训(20096月下旬—20097月下旬)。采取组织招募和社会招募相结合的方式招募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志愿者。十八区县、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要按照“少而精”,“易于组织和管理”的原则,可先行选择部分街道、乡镇、社区,或生产经营单位作为试点,建立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志愿者队伍,待取得经验后,再逐步拓宽志愿者队伍覆盖面。人员招募结束后,各单位要对志愿者进行培训,并积极探索加强志愿者管理体系、运行体系、队伍体系、项目体系、保障体系建设的有效手段,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志愿服务创造条件。

  (三)队伍成立(20097月下旬)。组织召开北京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志愿者队伍成立大会。北京市成立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志愿者总队,十八区县、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部分国有大型企业和有关高校建立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志愿者分队。

  七、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志愿者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组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志愿者队伍的重大意义,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志愿者服务工作作为加强安全生产的一项基础工作,加强对本单位志愿者工作指导,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确保志愿者队伍的有效快速组建。

  (二)强化基础,加强培训,建立健全工作体制机制。各有关单位要建立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志愿者日常管理制度,做好志愿者的宣传发动、招募、注册登记、建档等工作,建立规范有序的志愿者服务工作体制机制。要根据志愿服务项目的要求,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对志愿者进行相关知识和技能培训,提高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志愿者的服务意识、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实现志愿者、服务对象和服务项目的有效衔接,确保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志愿者工作取得实效。

  (三)紧密结合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开发志愿服务项目,提高志愿服务的影响力、吸引力。在深入研究、广泛调研的基础上,开发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志愿服务项目。着力开发重点项目和特色项目,逐步形成覆盖全市、符合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需求的项目体系。坚持不断创新、与时俱进,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志愿服务项目的调研、设计、论证、实施和成效评估等工作,努力在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急需、志愿者能为的结合点上寻找新的突破口。

  (四)加强协调,整合资源,形成工作合力。充分挖掘社会资源,广泛发动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积极投身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志愿服务活动,建立来源广泛、数量充足、贴近需求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志愿服务队伍。积极协调共青团组织和志愿者枢纽型组织,发挥其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建设一支综合素质高、服务意识强、充满热情、富有社会责任感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志愿者队伍。

  (五)注重志愿服务骨干的培养和使用。长期参加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志愿服务的管理型志愿者和专业型志愿者骨干,是志愿服务的核心力量。要选拔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有相应时间和精力,熟悉安全生产工作的志愿者,承担组织管理工作,不断提高宣传教育志愿者工作的组织管理水平。要动员一批具有安全生产管理经验的市民或在高校、安全生产培训机构、科研院所从事安全生产教学、研究的专业人士,参与志愿服务或志愿者培训工作,提高志愿者服务的专业化水平和实际效果。

  (六)科学管理,建立激励表彰机制,调动全社会参与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志愿服务的积极性。以日常服务记录和组织评价、服务对象评价为依据,对志愿者工作绩效进行客观评价。建立志愿服务记录手册,健全志愿服务项目设立、实施的督导制度,定期评选优秀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志愿者,完善以精神激励为主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志愿者表彰激励机制。

  (七)为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志愿服务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按照北京市志愿者工作大会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志愿者工作的意见》规定,积极筹措志愿服务资金,从我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经费预算中列支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志愿者服务经费。十八区县、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要积极协调财政部门,争取支持,确保充足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志愿服务经费。大型企业和有关高校要为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志愿服务提供经费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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