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国家总局“2.16”及市安监局(北京煤监分局)“2.10”视频会议精神,严格复产验收标准和程序,切实做好春节后煤矿复工的安全生产工作,为全国“两会”召开创造安全稳定的良好环境。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北京煤矿安全监察分局)联合市发展改革委,从2月16日起,对北京京煤集团所属煤矿及我市小煤矿节后复产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督查。
为了使督查工作取得实效,市安监局(北京煤监分局)专门下发了《关于开展煤矿节后复产安全生产督查工作的通知》,制定了详细的督查工作方案,明确了重点督查的内容。
督查工作采取听取汇报,查阅地面基础资料、抽查井下工作面等方式进行。
督查中凡发现下列情况的煤矿一律不得复工:一是不符合《北京市小煤矿复产安全验收标准》的煤矿;二是“六证”不齐全的煤矿;三是未配足安全督导员的煤矿;四是未配备技术人员的煤矿;五是驻矿督导员未在煤矿复工自查记录上签字的煤矿;六是未建立隐患公示制度的煤矿;七是打开密闭时未执行审批制度的煤矿;八是未开展爆炸物品储存、使用专项检查的煤矿;九是未对职工进行培训的煤矿。
本次督查预计将持续三周,本周起将首先对京煤集团所属煤矿进行复产安全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