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刻吸取山西焦煤集团屯兰煤矿“2.22”事故教训,做好“两会”期间我市煤矿的安全生产工作,近期,市安全生产监督局(北京煤监分局)对我市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再部署。
一、举一反三,切实抓好当前几项重点工作
2月23日下午,张家明局长组织市安全生产监督局(北京煤监分局)有关处室负责人召开专题会议,深刻吸取山西焦煤集团屯兰煤矿“2.22”事故教训,就我市煤矿如何进一步落实责任,举一反三,排查隐患,严防低瓦斯煤矿发生事故进行了认真研究,并提出了具体工作措施。
按照张家明局长的要求,2月24日上午,贾太保副局长组织房山区、门头沟区煤矿安全监管部门,京煤集团召开会议,通报了山西焦煤集团屯兰煤矿“2.22”事故的有关情况。他强调,当前要认真做好以下四项重点工作:
一是要高度重视低瓦斯煤矿的局部通风问题,立即开展通风安全专项检查。检查重点为通风系统是否完善合理,瓦检员是否持证上岗,监测监控系统是否正常运转,井下密闭是否按要求审批管理等。
二是要高度关注近年来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部分小煤矿和国有煤矿的部分段队,决不能放松警惕,麻痹大意。
三是按照《北京市小煤矿复产安全验收标准》的要求,严格复产验收标准和验收程序,不符合要求的煤矿坚决不允许复产。
四是进一步加强“两会”期间的应急值守工作,有情况要早发现、早报告。
二、落实责任,制定煤矿安全督导工作方案
针对本市小煤矿采矿许可证2010年将陆续到期的实际情况,为严防小煤矿整顿关闭过程中安全管理松懈、滑坡,坚决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市安全生产监督局(北京煤监分局)将总结吸收奥运期间煤矿安全督导工作的经验和做法,进一步研究制定《关于对小煤矿开展安全生产督导的工作方案》。
按照方案,2009年3月至12月期间,市安全生产监督局(北京煤监分局)将采取处室分片督导的方式,通过联合督导、专项督导、日常督导等方式,督促区、乡政府及相关部门进一步落实属地监管职责,督促煤矿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
三、狠抓落实,立即开展复产安全专项检查
目前,京煤集团国有煤矿已恢复生产,房山区、门头沟区小煤矿全部停产,部分小煤矿已开始复产前的井下维修工作。
为进一步做好小煤矿复产验收工作,2月25日开始,市安全生产监督局(北京煤监分局)将由分管领导带队,对房山区、门头沟区小煤矿的复产验收工作开展专项检查。检查重点为乡(镇)是否按要求开展复产验收,煤矿企业是否进行隐患自查自改,是否对工人进行培训,是否制定具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