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和督促检查,
扎实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全面做好
新中国成立60周年安全生产保障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根据会议安排,下面我传达6月26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全国安全生产视频会议精神,对本市下一步隐患排查治理和督促检查工作提出部署意见。
一、传达国家安监总局全国安全生产视频会议主要精神
近日,国务院安委会发出今年1号明电,决定从6月下旬到7月下旬,在全国集中开展一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督促检查。6月26日下午,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召开全国安全生产视频会议,传达学习中央领导同志近期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通报近期安全生产情况,对集中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和督促检查工作进行具体安排部署。会议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副局长、国家煤矿安监局局长赵铁锤主持,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副局长王德学通报了近期全国安全生产情况,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局长骆琳出席会议并讲话。
骆琳局长在讲话中强调,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增强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他说,1-5月份全国安全生产状况总体比较稳定,但形势依然严峻。各单位要从大局的高度和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集中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督促检查工作的重要性,把思想统一到中央领导的重要指示和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上来,切实抓好隐患排查治理和督促检查工作。
对即将在全国范围内集中开展的隐患排查治理和督促检查工作,骆琳要求:一要紧紧盯住重点行业领域,下决心解决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要始终把煤矿安全放在重中之重的位置,着重排查矿井“一通三防”等方面存在的隐患。金属非金属矿山要继续加大对病、险、危尾矿库的治理力度,认真排查治理坍塌、冒顶、水灾等事故隐患。危险化学品要着重排查道路运输方面存在的隐患,严防泄漏、爆炸、中毒等事故。烟花爆竹要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活动,同时认真进行排查治理合法企业的生产设备、工艺流程、原料以及成品半成品的储存转运等方面存在的隐患。要做好建筑施工、道路交通和消防等相关行业领域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二要建立健全、严格执行隐患排查治理各项制度,构建长效工作机制。各地区、各单位要对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进一步健全完善本地区、本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当前尤其需要健全4项制度:即重大隐患报告和备案制度;重大隐患分级治理和监控制度;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监督检查制度;隐患排查治理统计报告制度。三要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与安全生产“三项行动”、“三项建设”有机结合起来,相互促进、共同推进。这次集中开展的隐患排查治理和监督检查工作,是“安全生产年”总体工作部署的一个组成部分,是搞好“安全生产年”活动的一项重要举措;是深入开展“三项行动”、切实加强“三项建设”的有效途径。在具体工作中,要善于融会贯通、紧密结合,相互促进、共同推动。
骆琳强调要从五个方面着手狠抓工作落实,确保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生产工作取得实效:
一是通过明确任务、强化责任抓落实。要提出明确的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建立健全、严格执行监管监察工作责任制,加强监督检查和绩效考核。
二是通过得力措施、有效载体抓落实。安全生产“三项行动”、“三项建设”,以及这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督促检查等,是开展安全生产工作的有效载体,也是抓落实的得力措施和可靠途径,有助于把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并在实践中进一步发展完善。
三是通过典型引路、跟踪监管抓落实。要加强调查研究和督促指导,注意发现正反两个方面的典型,发挥典型的引导、借鉴作用。要严格执法,敢于碰硬,不怕得罪人。
四是通过完善制度、健全机制抓落实。一方面,要不断改进完善,尽快建立健全职责分明、责权一致、更加严密完善和科学合理的制度体系,使各方面工作都有章可循;另一方面,要坚持“法之必行”、“言之必效”,严格执行现行制度,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形成按制度办事、按制度运作、按制度开展工作的良性机制。
五是通过严格监督、认真检查抓落实。包括隐患排查治理在内的安全生产所有工作,都应当做到有布置,有检查,有监督,有反馈,有总结,有始有终,有着有落,扎扎实实地向前推进。要注意克服当前工作部署多、监督检查和抓落实不够的倾向,更不能把工作仅仅停留在召开会议、下发文件上。特别是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执法、治理和宣教行动这样的重点工作,安排部署之后,一定要抓住不放,一抓到底。
二、本市隐患排查治理和督促检查工作的安排意见
今年以来,全市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第26次市政府常务会暨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工作部署和“三动态”的工作机制,深入、细致开展了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下一步,各区县、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督促检查的通知》(安委明电〔2009〕1号)要求,切实做好本市隐患排查治理和督促检查工作。
(一)结合首都实际,明确目标,突出重点,深入排查治理事故隐患。
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从即日起至7月底,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三项行动”和新中国成立60周年庆典活动安全生产保障工作,以及各项安全专项整治活动,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工作落实,集中开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
1、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机制。要按照第26次市政府常务会以及市政府办公厅《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工作意见》的要求,各区县、各部门要建立严格有效的动态分类排查、动态评审挂账、动态整改销账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措施和长效机制,特别是要监督那些安全管理较差的生产经营单位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目前,列入治理计划的18项市级挂账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工作正在积极开展,市安全监管局和市财政局落实了8000万元的隐患治理资金,纳入年度预算,按照项目落实资金。各区县、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属地监管和行业监管责任,明确重点目标和任务,加快隐患整改治理进度,力争在国庆节前完成整改;对于难于完成整改治理的,要加强监控,落实应急预案,严防死守。要坚决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保障新中国成立60周年庆典活动顺利进行。
2、突出隐患排查治理和督促检查工作重点。紧密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实际情况,在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的基础上,特别要针对当前雨季汛期和高温天气的特点,受限空间、综合楼宇以及防火防爆等重要环节,扎实抓好以下重点内容落实:
煤炭和非煤矿山。要始终把煤矿安全放在重中之重的位置,重点防范顶板、水害等方面隐患;加强煤矿安全生产规范化管理,坚决关闭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小煤矿。非煤矿山要重点排查爆破作业及采空区、排土场、病险尾矿库等方面隐患,防爆破伤害、防冒顶、防坍塌、防坠落、防透水、防溃坝。各类矿山要加强火工品管理隐患排查,防意外爆炸、防流失。要针对汛期安全生产特点,全面开展汛期隐患排查和隐患点除险加固,认真落实防洪防汛、防坍塌、防泥石流、防火等各项措施,严防引发事故灾难。存在淹井隐患的矿井,暴雨期间一律严禁井下作业。
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重点排查生产、储存、运输、使用等环节隐患,防火灾、防爆炸、防泄漏、防中毒。
建筑施工。重点排查重大建筑设备运行和危险性较大工程施工隐患,防坠落、防坍塌,防触电。
道路交通。重点排查治理危险路段,防超载、防超限、防超速。重点加强危险品运输安全监管。
商业、旅游、文化、体育等人员密集场所。重点排查各类消防隐患,特别是要针对西单购物中心“6.14”火灾反映的问题,采取更有力的措施,迅速开展以开展“三合一”、“多合一”建筑和场所为重点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防范火灾事故发生。
冶金有色、铁路、电力、农机、特种设备、民爆器材等行业(领域),要结合本行业(领域)特点,继续全面排查治理隐患,全力防范事故。特别要对老旧厂房、危险性建筑、老旧输电线路、超负荷使用电气设备、易燃易爆场所等重点部位进行细致排查。同时,要针对近期液化石油气爆炸、泄漏事故频繁发生暴露出来的突出问题,重点对液化石油气钢瓶、液化石油气经营、储存、运输单位进行隐患排查。
对检查发现的隐患,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限期整改、落实监控措施;对重大隐患,要实行政府挂账督办、跟踪治理和逐一整改销账制度,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治不留后患。
(二)全面部署,强化监督,集中开展督促检查。
各区县要对本地区及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开展全面检查督查工作,强化督促、指导。各部门要结合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组织对本行业(领域)隐患排查治理开展专业督查,发现重大问题,及时通报地方政府,并做好整改情况的跟踪督导。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近期要组织对重点区县集中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各级安全生产委员会及其办公室要及时总结分析督查工作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综合协调,认真研究解决委,并及时将有关情况汇总上报。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将按照国务院安委会有关要求,结合本市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对开展集中督查检查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三)做好国务院安委会来我市督查的迎检工作。
7月份,国务院安委会将组成11个督查组,对包括北京市的22个省(市)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督查,到北京市督查的具体时间还未确定。各地区、各部门要予以高度重视,积极做好迎检的各项准备工作。要着手准备关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总结材料,认真整理隐患台账,详细梳理有关文件和政策措施,深入分析和提炼工作中典型经验做法。
请各区县、各部门于2009年7月7日上旬,将今年上半年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工作总结报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