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集中力量深入开展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安委办[2008]28号)和苟仲文副市长10月13日晚的会议精神,结合我市建筑业领域的具体情况,市建委动员全市建设系统的力量,集中打击建设领域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 在此次行动中,市建委明确打击重点,并要求对严重违法违规行为都要依法予以严惩,要立即采取停工整改和经济处罚的措施,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市建委要求各区县建委负责属地内建设领域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的实施工作,充分利用网格管理的优势,联合乡政府,结合本地区实际,做好安排部署,全面细致地检查建设领域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不留死角、不留盲区”。 市建委对各区县提出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区县建委一把手要亲自抓,加强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要结合本地区实际,周密部署、精心组织、认真实施。 (二)联合执法,提高效率。各区县建委要结合本地区实际,联合区规委、国土局、城管等部门,合力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尽快消除各类安全生产隐患。 (三)追究责任、严查事故。各区县建委依法从严对建设领域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进行坚决打击,对生产安全事故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查处,依法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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