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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类火灾发生的原因
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08年04月08日      稿件来源: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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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筑结构不合理

  —火源或热源靠近可燃物;

  —电器设备绝缘不良、接触不牢、超负荷运行、缺少安全装置;电器设备的类型与使用场所不相适应;

  —化学易燃品生产、贮存、运输、包装方法不符合要求与性质相反应的物品混存一起的;

  —应有避雷设备的场所而没有或避雷设备失效或失灵;

  —易燃物品堆积过密,缺少防火间距;

  —动火时易燃物品未清除干净;

  —从事火灾危险性较大的操作,没有防火制度,操作人员不懂防火和灭火知识;

  —潮湿易燃物品的库房地面比周围环境地面低;

  —车辆进入易燃场所没有防火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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