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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重搬运工应遵守哪些安全规定?
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08年04月08日      稿件来源: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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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重搬运工应遵守的安全规定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工作前应认真检查工具是否完好可靠,不准超负荷作业。

     2.作业时应做到轻装轻卸,堆放平稳,捆扎牢固。

     3.用机动车装运货物时,不得超载、超高、超长、超宽。如遇特殊情况,必须超高、超宽、超长装运时,要采取可靠的措施和明显标志。车辆行驶时,物件和拦板之间不准站人。

    4.使用卷扬机、钢管滚动滑移货物时,要有专人指挥,卸车或下坡应加保险绳,货物前后和牵引钢丝绳旁不准站人。

     5.装运易燃、爆炸性危险货物时,严禁烟火,并必须轻搬、轻放,严禁与其他物品混装。车箱内不准坐人。

     6.铁路车辆装运物件,不得超过车箱的允许高度和宽度。铁路两侧1.5m以内,不得堆放货物。不准在车箱顶上或底下休息。

     7.装卸、搬运粉状物料及有毒散发的物品时,应佩戴必要的防护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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